武合讲律师简介
姓名:武合讲
联系电话:010-62128839,手机:15901032135 、13605306590
出身寒门 师从名人
武合讲1954年出生于山东曹县一个农民家庭。曾任战士、兵站站长、科技队长、工厂厂长、商店经理、农场场长、大学教师、律师。1977年考入山东农业大学,师从中国工程院院士余松烈教授等,获农学学士学位。自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从事农业教育和科研
武合讲自1982年起在菏泽学院从事遗传育种学、种子学、种子经营学、植物生理学、作物栽培学、生物统计学、资源与环境学、土壤肥料学、植物保护学、企业经营管理学、国际贸易学、农产品加工学等学科的教学工作。同时任实习农场场长,从事植物新品种的选育和区域实验、生产试验工作,参与“鲁麦1号”、“金铎1号”等小麦新品种的选育。1986年以讲师资格参加中国科学院高级分子遗传学讲习班。
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
因自己与一主管县级单位打官司,武合讲被迫自1990年起改为从事民法、公司法、合同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金融法、农业法、种子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环境保护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学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为配合最高法院的调研工作而发表的《从同卵生殖的孪生兄弟也是兄弟 谈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鉴定方式和标准》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的两个问题》两篇论文的主要观点,被最高法院采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
业务特长
武合讲是我国少有的因自己的官司被逼成既懂法律又懂农业还懂经营的专家型、学者型律师。其具有处理种子、植物新品种、化肥、农药、农机、农技、植保、土地、食品、园林、花卉、木业、合同、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债权债务、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及其他涉农案件的特长。
武合讲律师曾和张宝文副部长、陈凤秀副司长、任大鹏教授就假种子坑农谁来管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2006年5月,被邀请为美国格理(Gerson Lehrman)集团法律委员会专家团成员(http://www.glgcouncils.com/)。
武合讲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地承办了千余件涉及种子、植物新品种、土地、肥料、农药、畜牧、林业、木制品、食品、农机、农技推广、医疗、合同、公司、金融、损害赔偿、国际贸易以及其他涉及三农方面的案件,承办案件的胜诉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充分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宗旨
武合讲由打自己的官司被逼成律师的经历,切身体会到了当事人打官司的艰难。当事人遇到危难才掏“血汗钱”请律师,律师挣当事人的钱是“乘人之危”。坚持做既诚实、正直、凭良心办事的好人,又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能为当事人“保驾护航”、“消灾避难”的能人。凭良心、依法律、靠知识,为有精神、有良知、有文明的朋友们服务。运用渊博精深的专业知识,广泛丰富的社会经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现代化的工作效率,排山倒海的法庭论辩气势,和对每个当事人的诚恳亲和,办好每个案件。坚信办案没有任何捷径,全靠知识和经验,实事求是,不懈努力;绝不靠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利用当事人的“血汗钱”换取“胜诉”。教学为人师表,当律师竭诚服务。先为名后图利,是武合讲律师遵循的办案宗旨。
主要论著
武合讲律师除著有《种子法论丛》和《农业基础知识》外,又在《齐鲁晚报》、《江苏农业科技报》、《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牡丹电视台》等媒体上开办《律师信箱》,解答法律咨询;还在《中国种业》、《中国蔬菜》、《北京农业》、《种子世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国律师和法学家》等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论种子损害赔偿责任》、《论种子损害赔偿范围》、《论种子损害赔偿鉴定》、《正确标注种子标签减少种子质量纠纷》、《种子检验和种子鉴定的区别》、《论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认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有关问题的探讨》、《从同卵生殖的孪生兄弟也是兄弟谈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鉴定方式和标准》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的两个问题》等数十篇学术论文。
附:武合讲律师2007年前三季度发表的主要论文。
论文题目 | 刊名和主办者 | 刊级 | 刊期 | 类别 |
田间鉴定还是田间检验 | 中国种业(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种子协会主办)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月刊) | 2007年第09期 | 首发 |
种子纠纷群体诉讼实务初探 | 中国种业(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种子协会主办)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月刊) | 2007年增刊 | 转自《种子世界》.5p15 |
种子质量问题中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 | 中国种业(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种子协会主办)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月刊) | 2007年第04期 | 首发 |
种子检验与种子鉴定的区别 | 中国种业(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种子协会主办)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月刊) | 2007年增刊 | 首发 |
正确标注种子标签 减少种子质量纠纷 | 中国蔬菜(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办)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月刊) | 2007年上半年增刊 | 转自《北京农业》 |
种子带毒造成损失谁赔偿 | 中国蔬菜(农业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办)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月刊) | 2007年下半年增刊 | 首发 |
种子纠纷群体诉讼实务初探 | 种子世界(中国种子协会、中国种子贸易协会、黑龙江省种子协会) | 双效期刊、全国优秀农业期刊 | 2007年第05期 | 首发 |
经营未经审定通过品种的种子与经营假种子的区别 | 北京农业(北京市农业局) | 中国双效期刊(旬刊) | 2007年第11期 | 首发 |
论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 | 北京农业(北京市农业局) | 中国双效期刊(旬刊) | 2007年第17期 | 首发 |
论种子损害赔偿责任 | 北京农业(北京市农业局) | 中国双效期刊(旬刊) | 2007年第02期 | 转自《中国种业》 |
种子纠纷群体诉讼实务初探 | 北京农业(北京市农业局) | 中国双效期刊(旬刊) | 2007年第14期 | 转自《种子世界》.5p15 |
论种子损害赔偿范围
| 北京农业(北京市农业局) | 中国双效期刊(旬刊) | 2007年第05期 | 首发 |
正确标注种子标签 减少种子质量纠纷 | 北京农业(北京市农业局) | 中国双效期刊(旬刊) | 2007年第08期 | 首发 |
种子带毒造成损失谁赔偿 | 现代种业(陕西省农业厅) | 一般期刊(双月刊) | 2007年第05期 | 转自《中国蔬菜》 |
正确标注种子标签 减少种子质量纠纷 | 种子经销商(农业出版社) | 世界农业的副刊(月刊) | 2007年第01期 | 转自《北京农业》 |
